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考生报考须先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取得《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和《编导播音类专业基础统考合格证》,方可报名参加我校专业课校考。
要求:身体健康、体型匀称、五官端正、普通话标准,形象气质佳。
(二)报名时间
参加我校播音与主持专业课校考者须按照我校统一安排的时间至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报名,各省具体报名时间以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三)报名时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和《编导播音类专业基础统考合格证》,按规定缴纳报名考试费用,并领取《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2016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准考证》。
(四)报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逾期不予受理。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地点
陕西考生1月19日在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考试,省外考生考试时间和地点以报名时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考生自备考试所需物品,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编导播音类专业基础统考合格证》和《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2016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内容
考生最终考试成绩由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初试、复试各100分,总分200分。
初试
(1)自我展示(40分)
1、考试目的
按照广播、电视、网络等电子传媒受众的基本审美标准,通过自我介绍及才艺展示,综合考察考生的外形条件、气质修养、上镜效果、肢体副语言运用情况以及个人才艺特长。
2、考试形式及要求
考试形式为自我介绍和才艺展示。自我介绍内容和表现方式不限,但不能透露所在学校和培训学校名称,限时1分钟;才艺展示形式不限,可自备道具,限时2分钟;自我介绍和才艺展示可分两段进行,也可合并一段进行,总限时3分钟。
(2)自备稿件(60分)
1、考试目的
通过朗读自备文学作品,考察考生音质音色、认读感受、汉语普通话水平及语言表达等能力。评判考生是否具备学习本专业的基本条件。要求有良好的音色、音质;读音准确,无念错字、别字等现象;语流顺畅;由于考试时间限制,主考有权要求考生停止朗读。
2、考试形式及要求
现场朗读自备文学作品一篇,限时2分钟。
复试
(1)指定稿件(40分)
1、考试目的
指定朗读任何体裁汉语普通话文字作品,重点考核新闻稿件处理播读能力。
2、考试形式及要求
要求考生现场抽题;有良好的音色、音质;读音准确,无念错字、别字等现象;富于感情,语流顺畅;能够准确把握文字风格;由于考试时间限制,主考有权要求考生停止朗读,限时2分钟。
(2)即兴评述(60分)
1、考试目的
通过命题即兴说话,考察考生的发散性思维水平、汉语普通话综合水平、对事物的感受能力、交流语境中自然说话能力及对话题的整体驾驭能力。
2、考试形式及要求
根据现场抽取的2个命题自选1个即兴说话,要求思维活跃、主题明确、内容新颖、具有个性,限时不得短于2分钟,不得长于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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