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院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
对省教育考试院投档的考生,学院将其“特征分”和“专业分”相加成综合总分,参照考生必测科目等级、所填志愿、综合素质评价,按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总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详见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学院的招生章程)。
2、外省考生的录取办法:
学院对各外省招办投档的考生,将其“文化分”和“专业分”相加成综合总分,参照考生所填志愿、综合素质评价,按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总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详见由各省招办公布的学院的招生章程。如遇相关省份录取原则与学院招生章程不一致的,按所在省份规定执行)。
3、考生录取后的专业分配
考生按学院的招生原则被录取后,将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第一志愿,按考生综合总分的次序实施第一次专业分配,对“专业第一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及服从志愿,按考生的综合总分次序实施第二次专业分配。考生只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其它志愿又不服从者,如专业第一志愿无法满足,学院将不予录取(建议考生填写服从志愿以提高录取机会)。
(三)近5年江苏省分数线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11—2015年度江苏省招生分数线
年度 |
分类 |
投档方式 |
最高分 |
最低分 |
2011 |
美术类 |
按总分 |
500 |
418 |
2012 |
美术类 |
按总分 |
541 |
436 |
2013 |
美术类 |
按总分 |
473 |
419 |
2014 |
美术类 |
按总分 |
500 |
433 |
2015 |
美术类 |
按总分 |
506 |
434 |
五、相关政策
1、新生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2、毕业生的待遇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系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的毕业生获得国家大学专科毕业生的一切待遇。
3、奖助学情况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8000元/学年)。同时学院还设立了院内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学生通过劳动获得报酬,顺利完成学业。对于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分别有4000元、3000元、2000元三个档。学院设有助学基金,分为3000元、2000元、1000元三个标准。另外,校友及社会人士还在我院设立“紫藤花开”系列助学金:“顾氏飞翔大学生助学基金”、“张氏兄妹大学生助学基金”等助学基金,用于资助家庭贫困、品学兼优的学生完成学业。
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5000元。
学院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2000元;三等奖学金800元。
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科竞赛、文体活动、社会工作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奖励标准根据具体奖项确定。
捐赠奖学金:按捐资单位或个人的具体要求设置,现有捐赠奖学金为“杨明义、杨焕公益奖学基金”、“圆梦”奖助学金、“蒋凤白奖学金”、“朱新建艺术基金”、“魏本雄奖学金”等。
六、就业
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毕业生由学院推荐,用人单位和学生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学院毕业生素以基本功扎实,素质好,能力强,敬业爱岗,深受业界的青睐。近几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9%左右,学院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苏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学生创业激情高,创业能力强且创业项目大多与本专业或所学专业相关,部分同学已经在行业中产生一定影响。
七、继续学习
(1)“专升本”:依据国家规定,应届专科毕业生可以通过全国成人高考考入本科院校,取得大学本科文凭。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