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初试曲目):①自选练习曲或复调作品一首。
②自选大、中型乐曲一首。
●其他乐器演奏(其中一首可重复初试曲目):①自选练习曲一首。
②自选大、中型乐曲一首。
(3)乐理(考试时间90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4)视唱练耳(其中练耳以听音笔试形式考试)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注:声乐演唱不得自带伴奏人员或伴奏带,如需伴奏,请提供钢琴伴奏谱(五线谱),并按谱面原调演唱;乐器演奏一律不使用伴奏。
■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1)初试成绩(满分100分)=声乐演唱50%+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50%;
专业校考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声乐演唱50%+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50%。
(2)乐理、视唱练耳作为过关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两门科目合格线按音乐学(师范)独立划定,原则上各为60分。如该专业(方向)考生考试成绩达到60分的人数低于参加该专业(方向)复试人数的80%,下调合格分数线至合格人数达到该专业(方向)参加复试人数的80%为止。
(3)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该招考方向招生计划1:4的比例划定。
2. 音乐学(音乐理论):
▲专业初试
(1)声乐或乐器演奏(二选一)
●声乐(要求清唱):①自选中外民歌或艺术歌曲一首。
②自选戏曲或说唱一首。
●乐器演奏(不使用伴奏):①自选练习曲一首。
②乐曲一首。
(2)音乐学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50分钟):中、西音乐史及中国民族音乐常识。
★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成绩达到60分方可进入复试。
★ 音乐学基础知识参考书目:《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修订版),俞人豪、周青青等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专业复试
(1)口试:①提交一篇自己撰写的与音乐相关的论文,要求不少于一千字;
②对音乐相关问题的感受、理解能力及其表述能力进行提问测试。
(2)音乐学写作(考试时间150分钟)
(3)乐理(考试时间90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4)视唱练耳(其中练耳以听音笔试形式考试)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分值比例及合格线划定原则
(1)初试成绩(满分100分)=声乐或乐器演奏40%+音乐学基础知识60%;
专业校考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口试50%+音乐学写作50%。
(2)乐理、视唱练耳作为过关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两门科目合格线按音乐学(音乐理论)独立划定,原则上各为60分。如该专业(方向)考生考试成绩达到60分的人数低于参加该专业(方向)复试人数的80%,下调合格分数线至合格人数达到该专业(方向)参加复试人数的80%为止。
(3)划定专业校考合格线原则:按不高于该招考方向招生计划1:4的比例划定。
(三)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专业初试
(1)基础乐理(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要求详见《乐理》考试大纲。
(2)视唱练耳(其中练耳以听音笔试形式考试)
考试要求详见《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3)四部和声写作(考试时间180分钟)
①完成8小节左右的高音题。
②完成8小节左右的低音题。
★初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成绩达到60分方可进入复试。
★四部和声写作参考书目:《和声学教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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