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考试。
6.考生在系统中填报各类信息时应仔细核对,确认所有信息准确无误后再保存提交。考生须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因考生提供的信息有误、照片有误或不符合要求,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不能向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上报成绩信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7.港、澳、台地区考生的专业考试报名、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内容和方法与大陆考生相同。文化考试请咨询港、澳、台联合招生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参加文化课考试。专业考核及录取原则参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8.考生报名后应关注我校招办网站上的公告(考生须知、一试、二试、三试合格名单等信息)及通过报名系统“应用版”推送的消息。
五、专业考试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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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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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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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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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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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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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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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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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声乐(师范)
2.钢琴(师范)或器乐(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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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听辨音
2.乐理
3.视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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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声乐(师范)
2.钢琴(师范)或器乐(师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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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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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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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听辨音
2.乐理
3.视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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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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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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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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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听辨音
2.乐理
3.视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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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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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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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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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听辨音
2.乐理
3.视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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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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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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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和声基础
2.声乐曲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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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听辨音
2.乐理
3.视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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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钢琴曲写作
2.音乐创作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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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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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和声基础
2.缩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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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听辨音
2.乐理
3.视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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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指挥笔试
2.指挥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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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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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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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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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听辨音
2.乐理
3.视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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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声学基础知识与音乐录音作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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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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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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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形象与条件测试
2.表现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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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模仿
2.舞蹈技能技巧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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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即兴
2.剧目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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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二代证)(身份证丢失可用临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代替,如使用户籍证明,要求证明上附有本人近照,并在本人相片上加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章)。
2.音乐学专业中的器乐考试科目均不包含钢琴,乐器为钢琴的考生在网上报名选择考试科目时请选择钢琴。
3.音乐学专业各招考方向中的器乐考试科目均要求乐器为中西管弦乐队常设乐器和手风琴。
各专业、招考方向一试、二试和三试具体考试科目内容如下:(“◆”表示考试科目名称)
音乐学专业
一试通过者方可进入二试,二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三试,二试、三试成绩均计入最终专业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二试成绩占专业总成绩的30%,三试成绩占专业总成绩的70%。
一试:100分
招考方向:师范
包括:1.声乐(师范),占50%;2.钢琴(师范)或器乐(师范)(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项),占50%。
◆声乐(师范):自选歌曲一首,要求背谱。不含通俗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带,考生须自带伴奏。
◆钢琴(师范):自选练习曲一首,要求背谱。
◆器乐(师范):自选乐曲一首,要求背谱。
招考方向:声乐
◆声乐:歌曲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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