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平考试成绩单(或中职学校期末考试成绩单)、综合素质评价证明(中职学校考生无须出具此证明);
③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2016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复印件、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复印件;
④具有获奖、特长或优势记录,提供盖有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证明复印件。
2. 书面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以《浙江音乐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为封面装订,于2016年3月18日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材料:
第一种方式:以学校为单位当面递交;
第二种方式:(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浙江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村口村路212号行政楼501室,邮编:310024),并在信封上注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学院只接受EMS邮政特快专递,请勿使用其他快递公司投递。)
书面申请材料届时不予退还,请考生自行留好备份。学院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请注意查询。
(三)初审
对学校推荐或个人自荐的考生,我院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报名信息、成绩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名单。
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6年3月24日在浙江音乐学院网站公布。
(四)现场确认及缴费
通过初审的考生须本人持2016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2张一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等材料至我院进行现场确认及缴费、领取综合素质测试准考证。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4月1日 9: 00-12: 00
现场确认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村口村路212号
浙江音乐学院舞蹈楼
缴费标准:综合素质测试考试费统一按照11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
(五)特别提醒
1. 考生应对所递交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我院有权对弄虚作假、提供不实材料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
2. 考生未在指定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书面申请材料递交、现场确认及缴费等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四、综合素质测试办法
(一)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4月1日——4月2日
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村口村路212号 浙江音乐学院戏剧楼
(二)测试方式
我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安排综合素质测试,具体综合素质测试日程安排详见准考证,并请考生关注浙江音乐学院网站的通知。
考生凭准考证原件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养、专业潜质,采用专业面试和专业笔试两种形式结合进行。
(三)考试内容
1.越剧演员:
①唱腔(面试):测试考生的声音条件和演唱技能
考试范围:考生可根据不同行当和流派自行选择(两段)唱段,时间要求在3分钟以上,10分钟之内。
②基本功(面试):腿毯功、身段动作。测试考生的形体素质及力度、软度和动作协调性。
考试范围:由腰腿功、毯子功、把子功、身段四项组成。考生可根据各自不同行当,在完成其中两项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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