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身高1.7米以上,女生身高1.6米以上(专业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专业考试:基本功(韧带软、开度,基训)、舞蹈小品(限时4分钟)、舞蹈即兴、舞蹈模仿、舞蹈技术技巧、口试及身段比例。
注:至少准备两张相同内容舞蹈音乐的CD,基本功测试时应着紧身练功服。
五、录取原则及待遇
1.取得新疆师范大学艺术校考专业合格证并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统一考试的学生,方可填报我校艺术专业类志愿。
2.录取由自治区招办统一组织,根据考生德、智、体情况全面衡量。
3.文理兼收,不限单科成绩,录取时遵循“志愿优先”原则,文化课分数线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5倍划定,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投档分数线(包括生源地省招办的政策性降分),再按专业成绩从高往低择优录取。
4.学费6000元/年。新生入校后的待遇及毕业生的就业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新生入学3个月内我校进行政治、专业、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营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学籍,退回原地区。
六、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991-4332596(学校招办);0991-4332115(音乐学院)
招生监督电话:0991-4112037(校纪检委);0991-4332592(学校招办)
新疆师范大学网址:http://www.xjnu.edu.cn/
新疆师范大学招生网:http://zhaosheng.xjnu.edu.cn/
新疆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网址:http://yyxy.xjnu.edu.cn/
[①] 该日期为考试第一天时间,考试天数按各考点最后的报名人数确定,乌鲁木齐市考点考试时间较长,请在报名时参阅《考生须知》。历年前四天为音乐学专业的初试、复试,后两天为舞蹈、音乐表演。
[②] 主、副专业为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副专业不能与主专业相同。【如:某考生主专业为声乐演唱,副专业则必须选择器乐类考试,或反之。】无声乐、器乐作为副专业的以朗诵、特殊才艺等代替,形式及演奏乐器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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