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初试)
考试地点:北京服装学院艺术教学楼1号秀场(艺术教学楼二层)
三、复试
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具体时间安排于1月26日24:00前在北京服装学院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考试时间:2016年1月27日上午8:00开始(女生复试);下午13:00开始(男生复试)
考试地点:北京服装学院艺术教学楼1号秀场(艺术教学楼二层)
请考生按照考试安排参加考试。
北京服装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bkzs.bift.edu.cn
注意事项:
1. 测体、初试、复试过程中按照要求着装,具体要求详见《北京服装学院2016年表演(服装表演/广告传播)专业招生考试着装要求》。
2. 资格审核及测体时,考生须持《考生信息登记表》、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签到,先进行资格审核,之后到指定地点进行形体测量。
3. 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公布的初试、复试时间安排参加考试。考试前,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到签到处签到并凭证换取考试号牌(签到处设在艺术教学楼二层报告厅),签到后进入等候区等候考试,在等候区需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按号牌顺序进入考场。考生进入等候区后,其他人员不得私自进入,不得干扰考场秩序。如考生有特殊情况,应与监考人员说明并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4. 考生进入考场前,应认真检查自己所带物品是否齐全。(1)初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泳装,女生均应携带高跟鞋(鞋跟不超过10cm);(2)复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泳装和用于镜前展示考试环节所需服装、才艺表演用伴奏音乐和服装道具。手机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严禁带入考场。
5. 初试、复试均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美瞳眼镜,女生须将头发梳成马尾辫,露出脸部完整轮廓,着泳装时须赤足且不得穿丝袜。
6. 初试、复试的形体观察测试中,考生将按照5人一组进入考场进行考试,入场时应保持安静和环境整洁,考生在进入更衣室后应及时更换考试要求的服装,将号牌佩带在上身正面右下方,并在后台指定位置等候考试,候场时禁止大声喧哗,不得将头探出背景板,不得影响其他考生考试,有问题可向工作人员咨询。
7. 初试时,考生在进行形体观察测试后不需换装,直接着泳装进行模特技巧测试(女生须更换高跟鞋)。
8. 复试时,考生签到后应及时上交才艺表演用伴奏音乐CD光盘或U盘(不提供手机及磁带播放),所交伴奏音乐必须确保播放效果并清晰注明考生姓名、使用第几首曲子,完成所有测试离场时,及时取回自己的伴奏音乐。无音乐伴奏者应事先向工作人员声明。
9. 复试时,考生在进行形体观察测试后应迅速到后台更换规定服装进行镜前展示测试(女生须更换高跟鞋)。在此环节中,考生按号牌顺序逐个登台,针对考评组提供的音乐以场地中设置的高、中、低组合道具为支点进行摆姿势展示。镜前展示测试后则应及时更换服装进行才艺表演测试和口试。
10. 口试环节中,考生须朗诵自己准备的散文、现代诗、小说片段等稿件,时长1分钟以内。之后,考生须按照随机抽取的题目回答问题,考生如有专业比赛获奖和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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