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传媒公司、学校及研究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
五、报名条件
考生应符合国家招生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具有一定的音乐基本技能。
六、专业术科考试及要求
我校在河南省、安徽省采用省音乐统考成绩,在山西省、湖南省采用我校专业课单独考试成绩,请考生按所在省份的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报名和考试。我校专业课单独考试要求如下:
1.考生持身份证、所在省颁发的《2016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报考我校音乐类专业,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2.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及报名手续者发给我校音乐类专业准考证,考生凭《河南理工大学2016年音乐类专业准考证》、身份证及考生所在省颁发的《2016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3.考试科目:(1)乐理、听音;(2)视唱;(3)主科(声乐方向要求选唱歌曲一至两首;器乐方向要求演奏独奏曲一至两首)。
4.器乐方向考生自备乐器(钢琴除外)。
5.凡专业课考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于4月份发给《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请保存、备查)。
6.专业课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成绩。
河南理工大学2016年音乐类考点设置及考试安排一览表
省份 |
考点名称 |
专业方向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联系地址 |
湖南 |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
声乐、器乐 |
1月25日—26日 |
1月27日 |
长沙市麓山南路153号 |
山西 |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
声乐、器乐 |
2月24日—2月25日 |
1月26日 |
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 |
七、评分准则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委在学校招生、纪检部门的监督下,严格执行评分细则进行评分,并进行全程录像备查。
八、收费标准
音乐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700元。若2016年河南省出台新的学费标准,将按新标准执行。
九、 录取及复查
1.在山西省、湖南省使用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术科考试成绩;河南省、安徽省使用本省专业术科统考成绩,成绩合格,其中要求专业主科成绩在80分以上(若专业主科的满分不为100分,则要求专业主科成绩不能低于满分的80%)。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划定的音乐类本科录取分数线。
2.考生政审和体检合格。
3.根据考生的报考志愿,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4.新生入学后,将按国家招生工作的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对复查不合格或发现有舞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入学资格,清退回原籍。
招生咨询:0391—3986000、3986111(招生办)0391—3987171、3987179(音乐学院)
网址:www.hpu.edu.cn
地址:河南省焦作高新区世纪路2001号 邮编:45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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