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政治品德考核及体检情况综合考量择优录取。
●各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黑龙江省2016年本科艺术院校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课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校考成绩末位同分者,依次按照听音笔试、基本乐理、文化课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文理兼招。
●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提供英语、俄语的教学。
入学
新生入学甄别与试读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为甄别期,新生入学后第一年为试读期。在此期间,学院将对新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学籍。
学费及住宿费标准
按照黑龙江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进行收费。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院有奖、贷、助、补、减等资助政策。
入学后的乐器及演出服装
新生入学,除钢琴、定音鼓之外,其他乐器一律自备。
学生参加各类艺术实践活动,演出服装由学生自备。
优秀学生奖励政策
学院设有全额奖学金、专业奖学金、施坦威奖学金、谭小薇奖学金等一系列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专业特别优秀的学生。
就业
学生毕业后,在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附录一:专业考试大纲
音乐学系
考试要求
考生考试的乐器、声乐的种类不超出学院2016年招生的招考方向。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1、音乐学基础知识(笔试)
包括中国民间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和西方音乐史。
2、命题写作(音乐议论文)
专业复试
1、面试
考查考生的音乐理论素质,与音乐学相关的基础知识,对音乐学相关问题的认识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
2、音乐表演
声乐表演自选两首作品或器乐表演自选两首作品(其中一首可以是练习曲)。其中钢琴演奏曲目要求:
(1)练习曲一首:程度不低于车尔尼练习曲作品299程度。
(2)乐曲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回旋曲等,程度不低于莫扎特奏鸣曲程度。
3、乐理及视唱练耳(考试内容及要求参见《乐理及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注:音乐学专业考试参考书目
1、《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修订版)俞人豪等编, 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6年版。
2、《中国民间音乐概论》周青青著,人民音乐出版社2003年版。
3、《中国音乐通史简编》孙继南、周柱铨著,山东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
4、《西方音乐史简编》沈旋、谷文娴、陶辛著,上海音乐出版社2009年版。
作曲系
考试要求:合唱指挥专业考生可自带双钢琴伴奏。
考试内容
专业初试
作曲
1、乐理(考试时间120 分钟)
考试内容及要求参见《乐理及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2、旋律写作(考试时间90 分钟)
按指定的音乐材料(动机、乐句、音列、节奏型)写作两条特性不同、风格不同的单声部器乐化旋律。
3、歌曲写作(考试时间180 分钟)
按指定的歌词及音乐主题材料(动机或乐句),为人声与钢琴写作一首完整的艺术歌曲(声种自定)。
合唱指挥
1、乐理(考试时间 120 分钟)
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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