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诵(自选诗歌一篇,限定3分钟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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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表演学院复试安排为准 |
复试 |
1.朗诵(体裁:散文、故事、小说,限定3分钟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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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表演学院三试安排为准 |
三试 |
1.声乐,形体综合会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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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摄影与制作 |
2月18日上午 |
初试 |
笔试:综合素质考察(文学艺术常识、历史、时政、社会常识等。考生自备2B铅笔和橡皮) |
2月22日上午 |
复试 |
1.写作:按规定条件命题写作,包括人物,对白,故事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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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下午 |
2.视觉创作:用所给的视觉材料进行命题创作。(考生自备剪刀,胶水或胶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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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开始 |
三试 |
面试:专业素质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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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艺术(电影录音) |
2月15日上午 |
初试 |
笔试:声音听辩(声音或音乐素材的听辨、识别、比较。考生自备2B铅笔和橡皮) |
复试 |
笔试:作品分析(影像、声音素材或作品的内容、关系、创意、方法等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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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5日开始 |
三试 |
面试:演奏(唱),综合素质考察,如有各类特长与作品可展示。 |
各专业的初试、复试、三试具体安排,请考生务必注意北京电影学院各系当日发布的通知及考场安排。
考生注意事项:
1.报考录音专业的考生,除钢琴外,其他演奏乐器自备。演唱、演奏无需伴奏。
2.报考表演专业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一律不许化妆;进入三试参加专业考试时请自备形体练功服、平跟软底鞋且须参加专业体检。
3.请考生认真填写高考体检表中的每一项,特别是“继往病史”一栏。我院新生入学复查时,如体检结果发现考生提供的“高考体检”信息有误,或发现考生隐瞒病史,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我院校考成绩:
我院校考成绩均使用北京电影学院有效成绩。
按教育部规定:我院各专业方向专业考试合格人数的确定,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考生可于2016年4月后,通过我院www.bfamcmc.edu.cn网站查看“专业考试合格榜”的具体发榜时间。
特别提示: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一定要填写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全称,所报专业代码以本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代码为准(填报高考志愿代码为各省自行编制)。有问题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
六、录取
(一)我院为独立学院,考生在高考报名时,须单独填报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志愿,只填报北京电影学院志愿未填报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的考生,我院无法录取。
1.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与我院所设专业相对应的艺术统(联)考,并取得合格成绩,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后,按各专业的具体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考生所在省未设与我院所设专业相对应的艺术统(联)考,考生须参加我院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