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湖北和山西的招生认可当地省统考成绩。 |
五、文化考试、政审、体检
2016年4月15日前公布各专业类别的合格分数线,考生可登陆贵州大学招生就业处信息平台(www.rso.gzu.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情况(不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政审、体检由生源所在地招生办负责。
六、录取原则
经德、智、体全面考核,在各生源省划定的文化考试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美术类各专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方式,即统一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其余专业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以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七、有关规定
1、专业考试所需用品(除钢琴、录音机、画纸外)一律自备。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3、收费标准:
学费(元/年):10800。
住宿费标准(元/年):300、800、1150。
(以上学费标准按贵州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4、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费用自理。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奖学金。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毕业证、学位证发放: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并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大学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6、就业:学生就业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八、其他
1、贵州大学招生办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北校区
联系电话:0851—88292075(兼传真)
招生网址:www.rso.gzu.edu.cn
2、贵州大学艺术学院地址:贵阳市花溪大道北段242号(太慈桥)
联系电话:0851—85115169(兼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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