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生专业统考主项与所报专业(方向)必须一致,按考生报考的专业(方向)志愿,以省专业统考总成绩将艺术文、理考生统一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总分相同,参考主项成绩排序。
五、监督机制
1.我校从2015年开始不再组织省外音乐专业校考,全部采用招生省份音乐专业统考成绩。我校从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人员承办招生相关事宜;
2.学校监察室对招生录取工作全程予以监督,电话0532-85953137;
3.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上报司法机关,予以严肃处理。
六、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qd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qdu.edu.cn
青岛大学招生就业处 招生科 0532-85953692
青岛大学音乐学院 办公室 0532-85953738
办公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宁夏路308号 邮政编码:266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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