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声乐、舞蹈、器乐、小品等,2分钟内)。满分750分,其中:普通话语音100分×2.5系数,综合专业素质100分×3.5系数,才艺展示100分×1.5系数。考试用具:才艺表演道具、音乐伴奏、乐器自备。考场配备播放音乐的CD设备。
六、广播电视编导:1.综合知识;2.故事写作;3.影视作品分析。满分300分,其中:综合知识100分×0.6系数,故事写作100分×1.2系数,影视作品分析100分×1.2系数。考试时间180分钟(影视作品分析90分钟,综合知识+故事写作90分钟)。
学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确定校考各专业的合格标准,确定合格人数为我校在各省艺术类各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按美术设计类报考的考生成绩合格的,可同时获得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三个专业合格证)。公布时间约在2016年4月,公布网址:http://zs.gxun.edu.cn/。
录取规则
一、对广西区内已投档考生
(一)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舞蹈学专业,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广西艺术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以广西艺术统考成绩和全国普通高考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广西艺术统考成绩×70%+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30%。
(三)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以广西艺术统考成绩和全国普通高考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广西艺术统考成绩×60%+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40%。
二、对区外已投档考生
(一)2016年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我校2016年校考成绩合格。
(二)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舞蹈学专业,按校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以校考成绩和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校考成绩×70%+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30%。
(四)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以校考成绩和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校考成绩×60%+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40%。
(五)在校考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从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统考本科合格和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三、在艺术统考、校考成绩或综合成绩相同的条件下,依次按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和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音乐表演(声乐方向)、音乐表演(器乐方向)、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专业素质条件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身高要求。
五、无色盲、色弱、夜盲。
招生咨询电话:0771-3260410(广西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
0771-3267117(广西民族大学艺术学院办公室)
0771-3267064(广西民族大学传媒学院办公室)
招生监察电话:0771-3260100(广西民族大学纪委监察室)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