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组织、事业、企业、院所、团体、机构、公司中从事管理者、工作人员或职员;有能力在动画公司、影视公司、网络公司、广告公司、数字艺术等单位从事动画设计与制作工作;有能力在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出版社及媒介机构从事宣传、企划、设计、制作、管理及监理工作;有能力进入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高中、中学、小学相关的院校从事动画方向的教学或辅助教学工作;更有机会自主创业。
五、招生计划
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考试院(招办)当年公布为准。
六、填报高考志愿
艺术类考生填报高考志愿与其他科类考生同步进行,在提前录取批次填报,具体请参照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安排。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基本条件,身体健康,无色盲或色弱的考生。
(二)我校承认并使用各省级招办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以下简称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需取得省级专业统考合格证。
(三)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
七、录取原则
1.仅录取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报考资格,同时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
2.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较高的考生,综合成绩与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高考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文化课高考成绩(按满分750分制计)×40%+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按满分750分制折算)×60%。
说明:在计算综合成绩时,文化课高考成绩和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均按满分750分制折算,即满分不是750分制的,折合成750分制进行计算。
八、学费标准及奖学金
设计学类(按大类招生,包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三个专业)学生的学费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绘画、动画专业学生的学费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详见入学须知,如有调整,按天津市教委和物价部门统一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学校设有校级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由企业出资设立,奖励在专业学习、实践能力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市优秀学生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市级三好学生奖学金、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王克昌奖学金)、国家级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
九、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报到后按教育部和天津市教委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光荣道409号(邮政编码:300134)
联系电话:022-26656785
招生网址:http://zs.tjcu.edu.cn
电子邮件:tszsb@tj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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