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标准,学费采用预收制。
(三)此招生简章由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
上述内容如与现行国家和相关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和省级招生政策为准。
学校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邮编:315211
咨询电话:0574—87600233 传真:0574—87609301
学校网址:http://www.nb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nbu.edu.cn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