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类别安排:
a、外考点第一天考试安排设计类,第二天考试安排绘画类、雕塑;
b、西安考点第一天考试安排设计类,第二天考试安排绘画类、雕塑、书法学。
(2)考生持“西安美术学院专业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专业考试。考试所需的画板(不小于4开纸)、颜色、水盒、画笔等画具考生自备。
(3)根据各省要求美术类省统考涉及的本科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由各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未达到美术类统考合格线的考生不能参加校考,已参加校考的校考成绩无效。
(4)专业考试成绩将于4月中旬在(http://www.xafa.com.cn/)网站公布,届时请考生登陆查询,专业考试合格者在西安美院招生信息网上打印《专业合格证》。
五、文化考试: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文科或理科统考,专业合格的考生持“专业合格证”在户口所在地招办按规定办理普通高校全国文化课统一考试报名手续,政审体检由当地招办统一办理,我院复审。
六、录取办法: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史论类中艺术史论专业,考生可根据所在省文件要求未涉及美术类统考专业的可以直接在我院网上报名系统中报考(广东省除外,广东省艺术史论专业要求美术类统考合格)。
录取原则:
1、本科录取原则:(我院2016年专业课满分为200分,其中:素描占80分、速写占20分、色彩占100分)
(1)艺术史论专业、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资格审查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要求,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2)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资格审查合格、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院规定要求,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应达到陕西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
(3)音乐学专业:音乐类省统考或联考成绩合格(山东籍考生校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我院规定要求,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音乐学专业面向全国招生不做分省计划)
(4)其他专业方向: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200×60)
七、港、澳、台及华侨考生报名须知:
1、港、澳、台及华侨考生报考我院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报名方式及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网上报名时需注意:①身份证号填写:构造15位的老身份证号码:“111111” + 6位的生日 + “111”。比如92年12月16日生日,写作:111111921216111 ②报考号:十个零(0000000000)③高考所在:请按照户籍所在地填写,不是现居住地,即使长期在内地居住,香港居民也请填写香港,澳门居民填写澳门,台湾居民填写台湾。
2、港、澳、台及华侨考生还需要参加当年港、澳、台及华侨的联合招生考试(文化课考试),考试详情请与下列机构联系:广东市东风路725号 邮编:510080 电话:020-38776581、38627826。
八、入学事项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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