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排名列前的考生。(具体以我院录取章程为准)
八、附则
1、考生在考试期间的往返路费、食宿一概自行解决;
2、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招生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原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2015年所有招生专业均为非师范类专业;
5、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学院不设民族餐。
学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
邮编:310018
咨询电话:0571-28865806
学院招生网址:http://qjzs.hznu.edu.cn
声明:我院在任何地区都没有委托任何中介公司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院名义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中介公司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请广大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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