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录像)和回校看录像复评两个环节,考生成绩以复评得分为准。考生自备表演所需道具。
报考专业 |
考试内容与分值 |
着装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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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 |
形体测试 (10分) |
基本功与技巧 (40分) |
舞蹈剧目; 即兴表演 (50分) |
一律穿练功服(衣裤)或连体体操服(配白袜),长(短)袖不限,穿软底鞋。 剧目表演不得穿表演服,不化浓妆。 |
3.报名须备资料(复印件概不退还)
◆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考生本人户口所在省份艺术类高考考生报名号及专业统考合格证原件(统考未涉及省份除外)、复印件各一份。
◆本人同一底片一寸正面免冠白底彩照2张。
◆考点实行网络报名的,考生可不必交复印件及照片。
4.考生凭本人“三证”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即: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证(考生所在地招生部门颁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和我校颁发的专业准考证。
5.交通、食宿、钢琴伴奏等费用由考生自理;
6.音乐类考生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
7.报名时考生须认真填写、确认个人的信息,凡由于信息填写错误而影响录取的后果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四、文化课考试
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区、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五、校考成绩公布
我校将根据各专业校考招生计划的4倍原则划定专业合格线(我校专业合格线仅作为专业水平合格的评判标准,其他录取要求以各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的考生高考电子档案为评判依据),考生可于2016年4月初上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一并公布各专业排名、专业合格线,我校不再另行邮寄《专业课合格通知单》。
华侨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c.hqu.edu.cn。
凡达到我校专业合格线的考生,方可填报我校的志愿。我校将根据各省级招生部门的要求报送专业合格考生名单。
六、录取办法
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可填报我校专业志愿,志愿填报按各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执行。
对符合录取要求的进档考生,均按专业成绩从高至低排序录取,专业成绩同分则按文化分排序录取。
承认省级统考成绩的考生,按省级统考专业成绩排序录取;参加我校专业校考的考生,按我校校考成绩排序录取。
各专业校考成绩总排名前5名的合格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我校另行追加计划录取。
录取结果经省级招生部门审批后,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
七、入学与复查
新生须按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专业复查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八、招生专业简介
▲音乐学
培养方向:海外教育。
主要课程:艺术概论、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中外音乐名作、民族民间音乐;中外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复调、曲式学、计算机音乐;声乐基础、钢琴基础、合唱与指挥、管弦、舞蹈;教育学、心理学、华文教育、境外艺术实践与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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