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个)、大跳(2-3个)、倒踢紫金冠(2-3个)。
五、合格证发放
我校在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省外专业校考成绩,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划定专业合格线并公布合格考生名单。合格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可以自主选择打印“湖南师范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我校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校考合格考生的相关数据报送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部门并作为录取依据。请合格考生注意跟踪查看,我校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
六、录取原则
1、取得了考生所在省(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和我校音乐类专业校考合格证的省外考生可以报考我校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取得了考生所在省(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和我校舞蹈学校考专业合格证的省外考生可报考我校舞蹈学专业;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照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优先。
2、湖南省的音乐、舞蹈类考生参加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我校认可湖南省统考成绩,录取原则按照湖南省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1、新生入校后两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
2、咨询电话
学校招生办公室:0731-88872222
音乐学院:0731-88838506
3、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hunnu.edu.cn
4、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保留对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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