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数线后,按专业考试排名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排名并列的按高考文化课成绩÷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所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比值相同,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折算为单科150分制计算)。
2、京剧表演方向分行当录取,京剧音乐伴奏方向分乐器种类录取,歌剧表演方向分唱法录取,名额划分按当年报考情况适当调整。
3、江苏、浙江、新疆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为本省对应批次录取控制线对应总分分值后进行计算。
4、中央戏剧学院录取时以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为准,不含任何高考加分。
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办法
1、表演专业(话剧影视表演、话剧影视表演双学位班、音乐剧表演、歌剧表演方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台设计、舞台绘景、舞台灯光、舞台化装、舞台服装、演艺影像设计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节目主持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
2、表演专业(舞剧表演、京剧表演、京剧音乐伴奏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45%划定;
3、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戏剧影视导演、戏剧教育、演出制作、影视编导、影视制片方向)、戏剧学专业(戏剧史论与批评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划定;
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戏剧创作方向、电视剧创作方向):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5%划定。
关于入学
1、 录取通知书须妥善保存,新生入学报到时,需同学生档案一并上交学院招生办公室。
2、 2016级本科四年制学生,一、二、三年级在昌平校区学习,四年级在东城校区学习;本科五年制学生,一、二、三、四年级在昌平校区学习,五年级在东城校区学习。
3、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及专业测试复核。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复核中如发现有伪造学历、考试作弊等舞弊行为者,不符合招生条件者,或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4、 因我院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存在学习风险。
5、 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在校期间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学习成绩较好,能正常完成学业;诚实守信;能提供符合银行要求的担保和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可按相关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年。毕业后一至两年内开始还款,六年内还清。
6、 学生就业遵循“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双向选择”的原则。
7、 我院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金额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金额为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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