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等专业:
综合分 = 专业课成绩 + 文化课成绩。
5、对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者优先录取:
(1)对于文化课成绩超过其所在省份本科普通类第二批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其外语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可降低10分。
(2)专业校考成绩位于全国前200名的考生,其外语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可降低10分;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录取的省份和专业,专业课成绩位于全省前200名的考生,其外语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可降低10分。
6、文化课和专业课考试中任何一科成绩为零者均不予录取。
7、根据教育部规定:“对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高校可不编制来源计划,但须在计划编制系统中相应省份的计划栏内设置为‘0’,使合格考生可填报志愿,若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达到本校录取标准,则可以参加录取”。
8、特别说明
(1)文化课成绩非750分满分的省份,按750分进行折算;外语成绩非150分满分的省份,按150分进行折算;专业课成绩非300分满分的省份,按300分进行折算。
(2)综合分折算时使用的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
七、收费标准
1、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1)美术学专业为8000元/年/人。
(2)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为50000元/年/人。
(3)其余专业为10000元/年/人。
2、住宿费最高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人。
以上收费标准以辽宁省物价局审批结果为准。
八、考试监察及违规处理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命题、考试和评卷的全程监督检查。
2、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在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工作人员及有关考试单位。按规定及时记录与处理违规考生,对违规情节逐级上报,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3、为保证新生质量,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弄虚作假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并将报送生源省份招考部门予以严肃处理。
九、招生咨询和申诉渠道
1、咨询渠道
咨询部门:大连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大连工业大学综合楼A801室)
电话:0411-86323661
电子邮箱:zsbgs@dlpu.edu.cn
网站:http://zsb.dep.dlpu.edu.cn
微信公众平台(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dlpu86323661
新浪微博(@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http://weibo.com/dlpu86323661
腾讯微博(@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http://t.qq.com/dlpu3661
2、申诉渠道
申诉部门:大连工业大学纪检监察处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大连工业大学综合楼A915室)
电话:0411-86323653
电子邮箱:jjjc@dlpu.edu.cn
网站:http://jiwei.dep.dlpu.edu.cn
【特别说明】本简章内容若有与上级相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