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招生简章
2016-01-06 15:59:39   来源:ms211美术高考网   评论:0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混合所有制新型综合艺术类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学院创办于2005年9月,原名复旦大学上

他美术专业大类的线下考生中进行择优调剂。非美术类专业原则上不进行调剂录取。只有在考生同时取得两种专业的专业考试合格证,第一志愿未达录取线,而所报第二专业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才进行择优调剂录取。

  4、我校认可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市,考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在本省市当年全体美术考生中排名前50名以内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文化分达线后,可报批审定后录取。录取时英语单科要求可以从原标准降低5分。(符合要求的考生须在录取一周前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证明,未提供有效证明的不予考虑)

  四、体检标准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雕塑、广播电视编导、摄影专业要求无色盲,其他各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

  五、学费和住宿费标准

  经上海市物价局批准,我校2016年收费标准为:

  艺术类专业学费:每生每年38000元;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费:每生每年250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年1400元(4人一间)。

  六、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及保障制度

  为鼓励广大优秀学生积极投身艺术事业,我校对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提供全额奖学金。

  录取考生中,美术统考成绩在本省统考排名前50名以内,或文化分达普通类专业一本线,或获得省部级专业大奖等,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认可,给予6000-38000元不等的新生奖学金。上述考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经审核确认还可享受住宿费免除优惠。在录取中已享受破格录取的不再享受此政策。

  我校设综合奖学金,并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开展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并协助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学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可按规定享受上海市高校统一的学生基本医疗保障。同时,学校还将为在读学生投保团体意外伤害险。

  七、招生咨询

  考生可登陆我校网站查阅相关信息,也可通过我校网上咨询窗口进行网上咨询。

  本校网址:www.siva.edu.cn

  招生热线(工作时间):021-67823033、67823034

  SIVA-德稻实验班相关信息,也可参考德稻教育机构网址:www.detaoma.com

  八、学校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200号(松江大学园区内)

  邮政编码:201620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2016年1月4日

  *本简章的解释权归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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