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可于 2016 年 4 月 15 日通过北 京电影学院网站查看“专业考试合格榜”的具体发榜时间。
五、文化考试及志愿填报
1.北京电影学院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2016 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 华侨、港澳 台地区考生须遵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
2. 报考我校高职的考生需按我校投放所在省的计划填报志愿,无计划省的考生填报志愿无效。如省统考不 涉及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否则填报志愿无效。
六、关于专业考试安排
各专业的初试、复试、三试考试安排,以网上通知公告及现场公示为准;具体的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时间 安排为准;考试时长以卷面时长为准。
北京考点:
七、考生注意事项
1.报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动画专业的考生,除画纸、创作纸、草稿纸外,其它绘画工具一律自备。
报考录音艺术专业的考生,除钢琴外,其他演奏乐器自备。演唱、演奏无需伴奏。
2.报考表演专业、戏剧影视表演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一律不许化妆;如遇考试时间与其他院校冲突,我校不予调整;进入三试参加专业考试时请自备形体练功服、平跟软底鞋且须参加专业体检。
3.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所报专业代码以本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代码为准(填报高考志愿代码为各省自行编制)。有问题请考生向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咨询。
4.请考生认真填写高考体检表中的每一项,特别是“继往病史”一栏。我校新生入学复查时,如发现考生提供的“高考体检”信息有误,或发现考生隐瞒病史,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八、本科录取
我校按院系所设专业的具体录取原则,对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择优录取。
分数比值=考生文化课成绩 ÷ 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考生所在省相关规定执行)【文、理】× 100
※ 对于个别省份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满分与普通类考生文化成绩满分不一致时:高考文化课成绩比值计算办法依据考生所在省规定执行;对于考生所在省未做出相关规定的,分数比值计算办法为:(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艺术类高考文化满分×普通类高考文化满分)÷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 100。
同等成绩下:优先照顾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和西部省份的考生和归侨、华侨以及台湾省籍考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有特殊贡献的优秀青年。
九、高职录取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后,按分省计划,以戏剧影视表演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十、学费、毕业证书及就业
1.学费等有关收费标准如有变动,按上级新颁布的文件规定执行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