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专业包括音乐学理论、音乐艺术管理两个方向。实行统一招生入学考
试。入学后,大学三年级进行考试,分专业方向教学。
初 试:
1、钢琴或其他乐器(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自选乐曲一首,背谱演奏;
2、演唱中外歌曲一首,或演唱民歌、说唱、戏曲选段一首;
3、专业口试(与音乐学相关的认知能力、思辩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测试)。
复 试:
1、音乐学基础知识:中、西音乐史常识、中国传统音乐常识(考试时间:150分钟)。
2、命题写作:写作基础、音乐理解能力、文字表述能力测试(考试时间:120分钟)。
三 试:基本乐科: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初试30%;音乐学基础知识40%;命题写作20%;三试10%。
【参考教材】1、俞人豪、周青青等著:《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06年6月1日出版;2、普通高中语文、历史、地理教材。
音乐教育学院
音乐学(音乐教育)
1、考试项目:
(1)声乐演唱。
(2)键盘乐器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3)朗诵表演。
(4)舞蹈表演。
(5)基本乐科以及格线为准,不占专业分值比例(具体考试内容见附录一)。
2、考试内容、形式及要求:
(1)声乐考试须准备中外民歌、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不含流行歌曲)的作品四首。初、复试各报两首,由评委现场抽取一首演唱。
(2)键盘考试须准备两首作品。初试内容:演奏练习曲或复调乐曲一首。复试内容:演奏奏鸣曲或乐曲一首。其它器乐考试须准备两首不同风格的作品,初、复试各演奏一首。
(3)演唱或演奏均要求背谱,初、复试作品不能重复。
(4)朗诵表演须准备一分钟的自选作品(背诵)。
(5)舞蹈表演须准备一分钟的自选舞,自备音乐(U盘mp3格式单曲)
3、专业要求:
(1)声 乐:嗓音条件较好,具有一定的歌唱能力,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一定的可塑性。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民歌、艺术歌曲或歌剧咏叹调。
(2)键 盘:具有较扎实的基本功,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完整,具有正确把握节奏、速度、较好控制力度及音色的能力。①练习曲程度不低于车尔尼299。②乐曲程度相当于莫扎特奏鸣曲快板乐章的中外乐曲。
(3)器 乐: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有一定的基本功,乐曲演奏流畅、规范完整,能够较好的体现乐曲的内容和风格,具有较强的音乐感。
(4)朗 诵:具有普通话的基本表达能力,口齿清晰,能初步运用语气语调表达作品。
(5)舞 蹈:具有基本的形体表现能力,动作基本流畅、风格基本准确,有初步的音乐感受力和律动节奏;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其中:声乐演唱45%,键盘乐器演奏或其它乐器演奏45%,舞蹈表演5%,朗诵表演5% 。
作 曲 系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一、作 曲
初 试:
1、声乐曲创作:按指定的歌词创作一首带钢琴伴奏的歌曲(考试时间180分钟)。
2、和 声:(考试时间120分钟)。
(1)形 式:为指定的高音旋律和低音旋律配置四部和声;
(2)程 度:一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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