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51-85117716贵大艺术学院音乐系;0851-86702115师大音乐学院;0851-83610175民大音乐舞蹈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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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遵义、黔东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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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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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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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毕节、六盘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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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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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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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类(器乐、作曲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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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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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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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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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类(少数民族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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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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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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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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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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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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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1-85109946贵大戏剧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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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1-85115169贵大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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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导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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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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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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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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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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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1-85111144贵大舞蹈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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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考点地址:贵州大学:美术类:贵阳市花溪区(贵大花溪校区);舞蹈、播音、表演、导演:贵阳市花溪大道北段242号(贵大太慈桥校区);贵州师范大学:贵阳市宝山北路116号;贵州民族大学:贵阳市花溪区十里河滩校区 |
五、成绩查询
省招生考试院于2016年2月后公布省内艺术类各专业类别的合格分数线,并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和考生成绩分布等信息,考生可登陆省招生考试院信息平台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情况(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六、录取原则
经德、智、体全面考核,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照专业及专业方向志愿顺序以专业及专业方向成绩(音乐表演专业按专业方向)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美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七、有关规定
1、专业考试所需用品(除钢琴、录音机、画纸外)一律自备。
2、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3、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元/年):10800。
住宿费标准(元/年):300、800、1150。
(以上学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4、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费用自理。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奖学金。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毕业证、学位证发放: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并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大学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大学艺术学学士学位。
6、就业:学生就业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八、其他
1、贵州大学招生办地址: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花溪校区
联系电话:0851—88292075 (兼传真)
招生网址:www.rso.gzu.edu.cn
2、贵州大学艺术学院地址:
贵阳市花溪大道北段242号(太慈桥校区)
联系电话:0851—85115169(兼传真)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