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收费标准与奖励资助
第十三条 报名费:网报初试费为80元/人(网上交费手续完成后,初试费用一律不再退还), 复试考务费:100元/人。
第十四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办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规定可申请助学贷款(最高额为8000元/年),鼓励学生在生源地申请。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根据自身经济承受能力慎重做出报考选择。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录取的新生应持学校录取通知书和其他有效证件,按时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延期报到最长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由学校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凡复查成绩不合格、或不符合本章程规定条件或者违反教育部招生规定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十七条 学校网址:http://www.caa.edu.cn ,学校招生网址:http://zb.caa.edu.cn。
招生办公室电话:0571—87164630,传真:0571—87164630。学校纪监审室投诉电话:0571-87164623。
第十八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或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根据相关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实施,具体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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