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备注:1、学费以当年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为准。2、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厅批复为准。
二、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
学院
|
专业方向
|
拟计划数 (全国)
|
层次
|
学制
|
学费 (元/年)
|
服装学院
|
设计学类(中日合作办学)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00
|
本科
|
四年
|
35000
|
伯明翰时尚创意学院
|
设计学类(中英合作办学) (视觉传达设计)
|
100
|
本科
|
四年
|
39500
|
设计学类(中英合作办学)(环境设计)
|
100
|
本科
|
四年
|
39500
|
|
设计学类(中英合作办学) (数字媒体艺术)
|
100
|
本科
|
四年
|
39500
|
|
合计
|
|
400
|
|
|
|
备注:1、学费以当年省物价局核准的标准为准。2、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厅批复为准。
招生政策(湖北省)
一、普通艺术类专业
1、我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文理综合同时排队。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由于学校条件所限,新生进校后,学校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2、我校在湖北省2016年取消美术专业校考,认可湖北省美术统考成绩,安排在艺术本科一批次录取,执行湖北省招办规定的录取政策,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省份
|
录取批次
|
综合分计算办法
|
湖北省
|
艺术本科(一)
|
综合分=(统考成绩×60%+文化成绩×20%)×2
|
备注:艺术类专业对语文、数学、外语等单科成绩均不作任何限制。
二、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中日合作项目和中英合作项目)
1、我校中外合作所有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文理综合同时排队。学校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由于学校条件所限,新生进校后,学校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中日合作项目除外)。
2、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认可湖北省美术统考成绩,安排在艺术本科一批次录取,执行湖北省招办规定的录取政策,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省份
|
录取批次
|
综合分计算办法
|
湖北省
|
艺术本科(一)
|
综合分=(统考成绩×60%+文化成绩×20%)×2
|
备注: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对语文、数学、外语等单科成绩均不作任何限制。
3、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业(包括中日合作项目和中英合作项目)单独投档,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未报考中外合作项目的考生不会调剂到该项目,但是会根据考生分数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中日、中英合作项目之间进行调剂。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纺织路1号(南湖校区)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阳光校区)
联系电话:027—59367521 027—59367524
学校网址: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