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艺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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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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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着相关服装,配合背景音乐进行才艺展示(可从舞蹈、健美操、艺术体操中任选一项,服装、背景音乐自备,限时2-3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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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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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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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做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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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招生录取
1.合格比例: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按照我校在山东省实际招生计划人数1:4划定专业校考合格分数线。
2.成绩公布:我校将于2016年4月10日前公布所有考生成绩并为合格考生寄发合格证,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我校网站查询相关信息。
3.录取批次:艺术本科一批
4.录取规则:在文化课成绩超过山东省2016年艺术类本科分数线且专业校考合格的前提下,按照文化课百分制成绩和专业校考百分制成绩各0.5的权重计算综合分,并以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名录取。
综合分=文化课成绩÷750×100×0.5+专业校考成绩÷400×100×0.5
5.其他说明:
(1)招生录取时无单科成绩和性别比例限制。
(2)该专业外语课程仅开设英语。
八、联系方式
1.工作部门:招生就业处
2.咨询电话:0373-3040127、3040123
3.监督部门:纪委监察处
4.监督电话:0373-3040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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