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具体要求见各科目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一)声乐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 考试目的:通过考生的演唱,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演唱方法、音乐表现等。
2. 考试内容和形式
初试:声乐考生现场背谱演唱歌曲1首。
复试:考生选取2首歌曲作为考试抽签曲目,考试曲目由电脑现场抽签决定。
3. 考试要求
(1)考试时考场提供钢琴伴奏,也可自带伴奏。
(2)外国歌剧咏叹调不能移调演唱,其他歌曲可移调演唱。
4.评分标准
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
(1)嗓音条件:要求音色明亮、圆润、音质纯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发声器官无疾病,自然音域达到十二度左右。
(2)演唱方法:发声方法基本正确,无不良发声习惯,呼吸、声音通畅,吐字清晰。
(3)音乐表现;能较准确地运用普通话或原文演唱中外歌曲,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音高、节奏准确,演唱较完整。
注:考生应符合招生专业目录规定的身高要求,并且五官端正。
(二)钢琴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目的:通过考试测定考生的钢琴演奏水平、综合表现能力。
2.考试内容和形式
初试:钢琴考生现场弹奏两首作品,包括车尔尼钢琴练习曲作品740或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另一首可自选同等程度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复调等乐曲一首。
复试:钢琴考生现场弹奏两首不同风格的乐曲。
3. 考试要求
(1)考生弹奏的速度应基本按照指定教材标注的速度,反复记号不用反复弹奏。
(2)考官组可根据具体情况抽考作品片段。
4.评分标准
评分根据以下几个方面:
(1)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
(2)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作品节奏、力度、速度及音色的能力。
(3)能较好地体现作品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
(4)作品的程度及完成的质量。
注:考生必须具有学习钢琴的生理条件:十指没有残疾,手指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协调性,单手大指和小指能伸展到八度。
2016年华南农业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术科考试大纲
一、文学基础(66分)
(一)笔试内容:
快速阅读高中语文大纲范围内4-5篇给定文献,然后回答文后的问题。
1、文献类型包括现当代文学作品节选、古诗词名篇、文学剧本节选、散文、杂文等。
2、文献单篇长度不超过500字。
3、文后题型为选择题、判断题和简答题。
(二)考核目标:
考查学生的文学素养,以及对文字信息的快速搜集和处理能力。
1、文艺基础。考查学生对文学常识及文艺基础理论的掌握程度。
2、文本赏析。对古诗词和现代文学经典片段精读审美,阐释其中的意境,对其叙述或描绘的场景理解升华。
3、文本分析。考查考生迅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的能力,包括根据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细节;正确理解阅读材料中指定词语、语句的含义;概括归纳阅读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断新组成的语句与阅读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据上下文内容合理推断阅读材料中的隐含信息;判断作者的态度、意图、倾向、目的;准确、得体地遣词用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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