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具有报名资格: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有一定美术基础;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院专业学习的要求,非色盲、色弱;4、现役军人报考须经军级以上政治部批准;5、省级美术专业统考合格者(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具体操作办法以各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文件为准)。
(二)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3、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的或正在服刑者。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5、上一年参加高考,因舞弊而被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并规定本年不得报考者。
(三)华侨、港、澳地区、台湾省考生和外国留学生报考我院,请致电我院国际交流处,电话:022—26241505;或请登录:www.tjarts.edu.cn。
二、招生专业、学制、名额和地区(最后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我院招生计划面向全国不设分省计划。
专业考试类型及招生规模 |
专业及专业方向 |
所属门类 |
学 制 |
学费 |
所属院(系) |
说明 |
书法类20人 |
书法学 |
美术学类 |
4 |
15000 |
中国画学院 |
一、我院各专业均文理兼收。 |
绘画类390人 |
中国画 |
4 |
15000 |
|||
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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