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为200分,考试内容为:
1.速写(写生,30分),限时45分钟,含10分钟收发试卷时间;
2.素描(默写,70分),限时2小时15分钟;
3.色彩(默写,100分),限时3小时;
4.综合素质测试,测试结果不计入总分。
二、考试内容
(一)素描
1.考试目的及要求
素描科目的考试旨在通过默画方式考察学生对物象形体、结构、比例、透视等方面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对空间感、质感、量感的把握以及表现对象的能力。
考生应达到以下要求:
(1)具有对客观对象形体、结构及明暗变化规律的观察、分析和理解的能力;
(2)具有运用素描常用工具材料表现对象的能力;
(3)具有把握整体画面的能力。
2.考试内容:限头像、胸像,原则上不考全身像。
3.考试材料:8开素描纸,限用铅笔、炭笔表现。
4.考试准备及建议
(1)应加强造型基本功的训练,理性地运用艺用人体解剖知识和绘画透视知识,以写实性手法为主要表现形式。
(2)训练自身运用铅笔、炭笔工具和普通素描纸材料表现对象的技能、技巧。
(3)培养敏锐的观察能力及准确、生动的表现能力。
(4)应加强艺用人体解剖、绘画透视、造型基础等相关专业技法理论知识的学习,注重研习经典的素描作品范例,熟悉和理解素描技法的表达方式,提高素描的鉴赏能力和表现能力。
(二)色彩
1.考试目的及要求
色彩科目的考试旨在通过默写方式考察考生对色彩基础知识的理解及掌握的程度,并通过利用水粉或水彩绘画工具材料,塑造形体、表现形体及空间的能力,展示个人对绘画色彩的理解能力和表现能力。
考生应达到以下要求:
(1)具有较强的画面组织能力,包括构图能力和对形体结构、色彩的表现能力;
(2)具有对整体色调的把握以及对色彩局部与整体和谐关系的控制能力;
(3)具有对空间层次、质感、量感的表现能力;
(4)具有较熟练地运用水粉或水彩画技法的能力。
2.考试内容:默写静物,表现对象以日常生活用品(如陶瓷、金属、玻璃器皿等)与瓜果蔬菜组合或文具的组合为主,同时与衬布搭配。
3.考试材料:6开水粉纸,限用水粉或水彩表现。
4.考试准备及建议:
(1)考生应在正确理解描绘对象形体结构的基础上,重点学习和运用色彩语言表现对象,如对色彩纯度、明暗、冷暖等方面的分析、归纳以及对整体色调的把握等。
(2)考生应掌握水粉或水彩画表现工具材料的性能、特点和表现技巧,做到能较熟练地表现对象。
(3)色彩训练应以写实的表现方法为主,不主张使用抽象画法。
(4)除应提高写生能力以外,还应加强默写能力的训练。
(5)考生应加强有关色彩的技法及理论知识的学习,注重从色彩画的经典作品中汲取营养,提高审美能力和表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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