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招生专业与考试成绩认定:
学院 |
招生专业 |
专业考试类别 |
专业合格成绩认定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美术学 |
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联考) |
美术类本科专业统考(联考)合格成绩 |
视觉传达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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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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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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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
音乐学(师范) |
各省音乐类专业统考(联考) |
音乐类或音乐学本科专业统考(联考)合格成绩 |
音乐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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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音乐表演) |
音乐类或音乐表演本科专业统考(联考)合格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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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师范) |
各省舞蹈类专业统考(联考) |
舞蹈类本科专业统考(联考)合格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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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与传媒学院 |
广播电视编导 |
各省编导类专业统考(联考) |
编导类本科专业统考(联考)合格成绩 |
广播电视编导(文化遗产传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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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艺术类招生专业及计划以2015年各省级招办填报志愿前公布的“计划汇编”为准 |
录 取 规 则
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艺术本科相应类别控制分数线(不限单科分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合格考生。
★ 美术类专业:投档考生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30×(文化分÷文化满分)
★ 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 舞蹈学专业:投档考生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投档考生按综合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数+专业分数。
咨询电话:023-49891968,49891969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