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
1.音乐学(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待定 含音乐学普修、民族音乐学)
2.音乐表演(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待定 含声乐、器乐、作曲技术与作曲理论)
3.音乐表演(民族特色表演)(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待定)
4.舞蹈学(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待定)
5.舞蹈表演(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待定)
6.美术学(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待定 含中国画、油画、版画)
7.产品设计(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待定)
8. 动画 (文理兼招 学制四年 学费待定)
9.视觉传达设计(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待定)
10.环境设计(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待定)
11.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待定)
12.产品设计(民族民间美术技能)(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待定)
13.书法学(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待定)
14.广播电视编导(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待定)
15. 音乐表演(空中乘务) (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待定)
16.数字媒体艺术 (本科 学制四年 文理兼招 学费待定)
17.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独立学院)2014年开设环境设计、动画、音乐学(体育舞蹈)本科专业,文理兼招,学制四年, 学费待定。
二、考试内容、分值、体检及报考要求
(一)贵州民族大学
1. 音乐学、音乐表演:考生须参加贵州省音乐类统考。考试科目及分值:视唱练耳60分、声乐或器乐或作曲理论(三项只能任选一项)240分。
2. 音乐表演(民族特色表演):考生须参加贵州省音乐类统考(少数民族特色)。考试科目及分值:①声乐演唱(少数民族语言)或器乐演奏(少数民族乐器)240分;②视唱练耳60分。
3. 舞蹈学、舞蹈表演:考生须参加贵州省舞蹈类统考。考试科目及分值:形体测试120分、舞蹈表演100分、模仿80分。
4. 美术学、产品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民族民间美术技能方向)、数字媒体艺术:考生须参加贵州省美术类统考。考试科目及分值: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100分。
5. 书法学: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科目及分值:临楷书100分、临行书100分、创作(楷书50分,行书50分)100分。
6. 广播电视编导: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考试科目及分值:
(1)面试:命题演讲,材料评析或命题创意(考生随机抽取一种)(每生准备时间不超过5分钟,考试时间不超过2分钟)(100分)。评委提问,主要针对考生影视编导方面的知识进行现场提问(每生不超过3分钟)(50分)。
(2)笔试:电视作品创意150分。广播电视的新闻类栏目、谈话类栏目、综艺类栏目、专题类栏目、服务类栏目、电视广告类等(只考其中1种类型)。根据考试题目要求进行电视作品创意。考试时间:120分钟。字数要求:1200字以上。
7. 音乐表演(空中乘务):考生须参加全省空中乘务类专业考试。专业考试由我校承办。
(1)报考要求
①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疤痕、形象气质好。
②年龄: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③身高:贵州民族大学和贵州大学科技学院要求女生161-173cm,男生171-183cm;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要求女生158-173cm,男生168-183cm。
④视力:男生双眼裸视C字表0.7以上,女生双眼矫正视力0.5以上。无色盲、色弱。
(2)考试科目及分值:①形象气质100分;②风度举止及动作反应120分;③普通话及才艺展示80分。
(3)体检:体检标准按中国民航空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按民航专业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二)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独立学院本科)
1.环境设计、动画:考生须参加贵州省美术类统考。
2.音乐学(体育舞蹈方向):考生须参加贵州省舞蹈类统考。
三、招生计划
本科(二本):待定,可登陆我校招生网站(http://zjc.gzmu.edu.cn)查询。
本科(三本):待定,可登陆我校招生网站(http://zjc.gzmu.edu.cn)查询。
最终的招生计划数以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四、报考条件
符合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招生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
五、报考办法
凡符合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者,按贵州省规定时间,到户口所在县(市、区、特区)招生办办理报名手续并现场摄像。考生须备齐以下材料后到我校报名并领取专业准考证:①《贵州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②本人二代身份证;③专业考试费150元(弃考不予退费)。
六、考试时间及地点
(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考试相关事宜待教育部批复后另行通知。)
七、成绩公布
考生可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信息平台(http://www.gzszk.com)查询专业考试成绩;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站(http://zjc.gzmu.edu.cn),考生凭考生号或身份证号自行查询。不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八、文化课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高考文化考试,艺兼文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外语、数学(文)和文科综合;艺兼理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外语、数学(理)和理科综合。
九、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专业考试费按贵州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十、录取原则
1. 贵州民族大学
本科: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考生志愿,其文化成绩、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进档考生以专业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专业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2.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独立学院)
本科: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考生志愿,其文化成绩、专业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录取按照志愿专业顺序由先至后,专业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毕业待遇
贵州民族大学: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民族大学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独立学院):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十二、其他
1. 考生差旅费、住宿费一律自理。
2. 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外),绘画、书写用具(除纸张考试卷外)一律自备。
十三、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贵州民族大学招生办:0851-3610412(兼传真)
联系人:欧阳章领 兰觉
贵州民族大学音乐舞蹈学院:0851-3610175/3612799(传真)
贵州民族大学美术学院:0851-3611407/3613799(传真)
贵州民族大学传媒学院:0851-3610975
贵州民族大学旅游与航空服务学院:0851-3610275/3610276/3610303
贵州民族大学文学院:0851-3613465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0851-3613335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