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招生简章(四川省)
2015-09-04 11:56:10   来源:ms211美术高考网   评论:0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一、报考要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要求

1.符合教育部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2.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成绩良好,身体健康。

二、招生专业

美术学、绘画(油画)、绘画(国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舞蹈表演

三、专业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

1.艺术学院各专业考试要求及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要求:四川省考生须参加四川省的艺术类相应专业统考,且专业成绩要求在四川省本科专业控制线上加20分,文化成绩要求按照四川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原则: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录取未满时录取非一志愿考生。对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办法安排专业。

a.美术学、绘画(油画)、绘画(国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按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的总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b.表演(戏剧影视表演)、舞蹈表演:按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舞蹈表演专业分男女生录取。

c.广播电视编导:按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总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2.轻纺与食品学院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考试要求及录取原则
专业考试要求:考生须参加四川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文化成绩及专业统考要求按四川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原则:

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一志愿录取未满时录取非一志愿考生。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四、监督机制:

1.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对发现的所有考试违纪舞弊行为,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2.监察处将全程参与,予以监督,电话028-85404020

五、2013年各专业的学费正在审批中,以审批后的收费标准执行。

六、本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mail:nic8401@sc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8-86080605、86081605

招生就业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610065

欢迎访问:http://www.scu.edu.cn(四川大学主页)或http://zs.scu.edu.cn/zhaosheng(四川大学本科招生信息在线)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相关热词搜索:四川大学 四川省 美术高考

上一篇:2013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艺术类美术高考招生简章(中韩合作)
下一篇:2013年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分享到: 收藏
地方美术网:
网站简介 - 网站老师 - 网站声明 - 美术投稿须知 - 视频拍摄制作 - 招聘信息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合作网站:

"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链接代码: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LOGO:
"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 LOGO地址:http://www.ms211.com/images/ms211logo.gif
申请加入画室大全的画室,请提前在您画室网站首页上,做好我们ms211的友情链接,然后将画室简介发送到ms211ms211#163.com(请用@替换#)。
京ICP备160449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