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评为辽宁省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服装行业“最佳人才培养院校”、并荣获2009年度CCTV《时尚中国》“十佳设计团队”殊荣。
学校以教育国际化视野,面向世界开放办学,国际声誉不断提升。现已与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日本等22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并在本科生、研究生教育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交流与合作。学校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澳大利亚迪肯大学、美国缅因大学等十余所大学开展“2+2”合作培养本科生项目;与意大利欧洲设计学院、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开展“2+1”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与日本、瑞典、韩国等多所大学开展互换培养本科生项目。2011年3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学校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合作举办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这是辽宁省内高校首次与世界百强大学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也是辽宁省内高校第一批艺术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学校聘请数十位国际知名专家学者作为名誉教授与客座教授,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与国际水平接轨。近年来,我校来华留学生教育取得了跨越式发展,现每年招收、培养来自韩国、蒙古、新加坡、俄罗斯、日本等国家的留学生近400名。2006年以来,已累计接收各国留学生1508人。
54载风雨兼程,砥砺前行;54载薪火相传,桃李芬芳。学校伴随着祖国前进的脚步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而不断发展,形成了“博学精思,笃行致新”的校训,遵循新时期“以人为本、强化内涵、彰显特色、开拓致新”的办学理念,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社会服务等方面为国家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新的历史阶段,大连工业大学将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努力把学校建设成特色学科国内领先,优势学科全国一流,国内知名并有一定国际影响的有特色、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成为我国消费产业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和科技研发及学术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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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层次及范围 / 报考条件
【专业、层次及范围】
普通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具体专业为:
注:(1)2013年拟面向全国计划招生1300人,具体招生省份及分专业招生计划视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分布情况而定,由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
(2)标记*专业的名称以教育部专业目录调整后为准。
【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无色盲、色弱的考生均可报考。
专业考试与合格证
【报考要求】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
式。考生参加我校校考时,所报专业涉及省级统考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
【报考办法及注意事项】
1、报考方式:
考生在原则上可在我校所设考点中任选其一参加专业考试,但对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该省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和考点的规定执行。如考生在同一年度参加我校两次以上(含两次)相同科目及内容的专业考试,将取消其参加录取资格。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考生户口所在地区省级招生部门核发的2013年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准考证(或高考报名资格证)复印件;
◎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无身份证者,请提供有图像信息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手工报名点需提供考生近期免冠同一底版一寸照片2张。
3、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可以选定两个专业志愿,但在核发专业考试合格证时,不采用分专业划定合格线的方式,而是根据校考的计划总数,依据教育部规定的比例和考生的成绩,划定全国统一的合格分数线。取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可报考在其生源省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的任一专业,录取时以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为准,报考时填报的专业仅作为调剂录取时的优先参考。
4、考生在参加美术专业考试时需自备绘画工具。
5、“摄影”专业学生入学后须按教学要求自备学习所用摄影器材。
6、“表演”专业考生报名基础条件:男身高185cm以上,女生T台表演班175cm以上,镜前表演班(小模班)169cm以上,五官端正,身材较好,体重适中,未婚。
【报名考试时间、地点】
1、美术类专业:
2、“表演”专业:
【考试科目及内容】
1、美术类专业:
2、“表演”专业:
(1)初试:形体考核(包括形体基本数据测量及体貌观测,考生需自备泳装,不得化妆和盘发)。
注:考生需自备7寸半身照片(非艺术照)一张,能反映个人形体条件的资料照片若干张
如有与专业相关的获奖证书,请将原件及复印件一并带来,在报名当天送交于我校教师。
(2)复试:
①服装表演考查(考生自备高跟鞋及表演服装一套);
②特长展示(考生自备2分钟舞蹈或形体操表演,自备音乐VCD光盘,并将所用曲目录在开始位置)。
录取
【录取批次】
我校艺术类本科按各生源省份安排的录取批次参加录取。
【录取原则】
(1)德、智、体全面考核;
(2)“表演”专业只录取参加省级统考(不组织此类专业省级统考的省份除外)和我校校考,且成绩均合格的考生;“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和“服装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其余专业在辽宁、湖南两省只录取参加省级统考合格的考生;在其他省份原则上只录取参加省级统考和我校校考,且成绩均合格的考生;
(3)对文化课、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者优先录取;
(4)文化课和艺术专业课考试任何一科成绩为零者均不予录取。
(5)根据教育部规定:“对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高校可不编制来源计划,但须在计划编制系统中相应省份的计划栏内设置为“0”,使合格考生可填报志愿,若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达到本校录取标准,则可以参加录取。”
【录取办法】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办法为:
各专业均制定艺术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校考专业即为专业合格证分数线)、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外语单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由高至低录取。
(2)各专业综合分折算方法
① 美术学、雕塑、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文化产业管理、风景园林、公共艺术、艺术与科技、摄影、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等专业:
综合分 = 专业课考试成绩×2.5 + 普通高考文化成绩;
② 表演专业:
综合分 = 专业课考试成绩
③ 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
综合分 = 专业课考试成绩 + 普通高考文化成绩
收费标准 / 学生待遇及管理
【收费标准】
(一)我校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1、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为38000元/年/人;
2、美术学专业为8000元/年/人;
3、其它各艺术类专业为10000元/年/人。
(二)住宿费最高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人。
注:以上收费标准以辽宁省物价局审批结果为准。
【学生待遇及管理】
1、学生实行高额奖学金制度,享受面达40%;
2、学生管理按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大连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3、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政策规定就业;
4、为保证新生质量,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将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弄虚作假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并将报送考生所在单位予以严肃处理。
特别说明:本简章内容若有与上级相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联系方式】
招生业务主管部门:大连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处
通讯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
邮政编码:116034
咨询电话:0411-86323661、86323693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zsb.dep.dlp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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