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学层次、办学类型
办学层次:大学本科
办学类型: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二、专业介绍
河北师范大学书法学专业是2008年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师资力量雄厚,近年在书法创作、教材编写、理论研究等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就,学校设有美术学(书法方向)硕士点。
书法学专业培养目标:较系统地掌握书法实践、书论以及相关的文学和文字知识,具有书体创作能力、书法理论研究能力和书法教学能力。
书法学专业学制四年,本科层次,属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河北师范大学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授予学位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三、报考条件
1、符合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参加户口所在地招生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取得高考资格;
2、艺术类文科、艺术类理科考生。
四、招生计划
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五、志愿填报与录取规则
文化成绩达到河北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且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可填报我校该专业的高考志愿。
录取规则:我校按文化成绩总分占30%、专业成绩总分占70%相加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其他使用我校专业测试成绩学校的录取规则请参照各校相关专业的招生简章。
六、文化考试与专业测试
1、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
2、专业测试
(1) 报名:考生必须在2013年1月1日 -1月31日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jy.hebtu.edu.cn/zhaosheng/sf2013/)进行网上报名。
(2) 交费:2013年2月20日-2月25日,考生凭《报考证》上14位考生号到河北省内中国建设银行任意储蓄网点交纳专业测试费100元,缴费学校代码为7100426,请领取并保留银行代收费凭证(含有生僻字的考生姓名,银行系统可能无法识别,收费凭证上的考生号正确即可),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建设银行咨询电话:0311-80786406。
(3) 下载准考证:考生自2013年3月4日起登陆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zsjy.hebtu.edu.cn/zsw/)下载《专业测试准考证》。
(4) 专业测试:河北省内考生持《报考证》、《身份证》、《专业测试准考证》于2013年3月9日在河北师范大学新校区进行专业测试。
(5) 专业测试内容及分值比例
★ 临帖
总分:100分;测试时间:1小时;内容:从组织方提供的经典楷书、隶书字帖若干复印件中选一件为范本(一般不超过30字),按原有结构、章法临帖;用纸:四尺三开宣纸(66×45cm)。
★ 创作
总分:100分;测试时间:1小时;内容:从组织方提供的若干首诗歌中(一般每首不超过30字)任选二首,各创作一幅书法作品,要求一幅用楷书(含魏碑)、隶书、篆书三体中任一体,另一幅用行书、草书二体中任一体;用纸:四尺三开宣纸(66×45cm)。
★ 书法常识
总分:50分;测试时间:30分钟;参考书目:《新编书法教程》,欧阳中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1月。
★ 人物速写
总分:50分;测试时间:20分钟;内容:人物动态速写;用纸:四开水粉纸。
注意事项:宣纸及临摹碑帖由组织方准备,笔、墨、砚台、书画毡等工具由考生自备。
(6) 专业测试成绩公布时间:2013年3月31日前公布专业测试合格标准,不再寄发纸质合格证,届时考生可以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查询本人成绩。
(7) 专业测试成绩使用说明
经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目前以下院校书法学专业招生使用我校河北省内书法学专业的测试成绩,具体要求请查阅相应院校的招生简章。
本科专业:
河北师范大学书法学专业,曲阜师范大学书法学专业(限招艺术类文科考生),河北师范大学汇华学院书法学专业(限招艺术类文科考生)。
专科专业: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艺术设计(书法方向)专业。
七、其他说明
自2011年起,我校书法学专业实行隔年招生。2013年书法学专业的各省招生计划、招生办法与录取规则按照各省相关政策执行,请以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和我校公布的2013年招生章程为准。
八、联系方式
学学校名称:河北师范大学
院校代码:10094
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邮政编码:050024
招生网址:http://zsjy.hebtu.edu.cn/zsw
电子邮件:zsk@mail.hebtu.edu.cn
咨询电话:0311-80786666
传 真:0311-80789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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