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生对象:具有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所要求的资格、在我校列有招生计划和专业测试考点范围内的考生。
2、报名方法:凡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测试的河北考生,须于2012年12月10日—2013年1月5日登录河北传媒学院网站(www.hebic.cn)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按照规定时间(详见各地市考点及时间安排表)到河北传媒学院指定考点报名现场办理确认报名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确认报名手续的,网上报名无效),缴纳报名考试费,领取准考证。
3、报名考生需交验材料:
(1)交验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考生报考证”及其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2)交验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3)我校网站报名下载打印的报名表;
(4)近期半身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照片背后请注明姓名、考生号。
4、报名测试费:
我校测试成绩分省排名,初试200元、复试100元,只一试的专业报名费200元,报名手续办理完毕后,所交报名考试费一律不退。
5、成绩说明:
我校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测试方式为初、复试,初试成绩不计入最后总分。
6、特别说明:
2013年我校艺术类测试的复试考点为河北传媒学院(南校区)。河北省有初、复试的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艺术。特请考生注意。
二、河北省各考点测试专业和时间安排
(见附表一)
三、河北省各专业测试科目及分值
(见附表二)
四、录取原则:
1、由我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份的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表演、表演(体育表演)等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专业测试合格的基础上,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70%和文化成绩的3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成绩计算公式:(文化课成绩÷7.5)×0.3+(专业课成绩÷3)×0.7 】
2、由我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省份的广播电视编导、摄影、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定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折合成百分制的前提下,按照专业成绩的50%和文化成绩的50%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参照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成绩计算公式:(文化课成绩÷7.5)×0.5+(专业课成绩÷3)×0.5 】
五、专业成绩通知与查询:
参加初、复试专业测试的考生可于2013年2月5日—2月10日登录我校网站查询初试结果和复试时间,凡进入复试的考生须自行打印复试准考证。参加有初、复试专业的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查看复试时间和复试地点。2013年4月15日后,所有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测试的考生可通过我校网站(www.hebic.cn)查询成绩,并自行下载、打印专业合格证,学校不再统一邮寄。不合格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六、承认我校校考成绩院校:
2、各地市考点及时间安排 (附表一)
(附表一)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