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与主持艺术” 专业设在本校新闻传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创办于2005年,而其历史却可追溯到1996年设立的新闻专业。现设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和播音与主持艺术4个专业。建有价值1100万元,设备现代化的“新闻传播实验中心”,在北京、广州、西安、拉萨等城市建有28个专业实习基地。同时,国家教育部先后确定复旦大学新闻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对口援助西藏民族学院新闻传播学院。10年的专业积淀,使新闻传播学院办学实力雄厚,专业特色突出,实验条件完善,成为专业人才的摇篮,将是志存高远的学子梦想起飞的地方。
一、培养目标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面向广播电视、文化艺术团体、文化传播公司、大型企业和机构、公关公司、旅游公司等新闻、文化、艺术等机构,培养具备播音学、新闻传播学、语言文学、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从事广播电视汉语普通话、藏语新闻播音主持、解说、影视配音、演播,以及播音主持教学工作的复合型语言传播人才,同时承担为西藏和中西部地区培养一专多能、宽口径的“双语(藏汉)传播”人才的特殊使命。
本专业除了开设人文类、传播类公共课外,还开设播音主持艺术导论、普通话语音与播音发声学、播音创作基础、广播电视播音主持实务等专业课、方向课和选修课,通过扎实的专业教学和富于特色的方向指导,培养素质全面和一专多能的广播电视播音主持人才。
从“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毕业的学生,将具备良好的艺术和专业修养。不仅具有比较完整的知识素养、创新思维能力,而且具有扎实的专业素质能力,包括出色的口语表达能力,熟练的播音、主持技能,突出的舞台表现力,独立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的技能和良好的文字能力。同时具备藏汉双语主持、播音能力,形成特殊的专业优势。
二、报考条件
符合《西藏自治区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报考条件,具有从事播音主持工作方面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1、身高:男性170厘米以上,女性160厘米以上;
2、视力:校正视力在0.5以上,无色盲色弱;
3、口语:普通话/藏语标准,口语流利;
4、形象: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气质良好;
5、素质:具备基本的语言表达、表演基础;
6、年龄:不超过25周岁;
7、婚姻:未婚;
三、政治思想品德考核
由所在学校对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进行考核,并签注意见。
四、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培养层次 | 学制 | 科类 | 招生计划(人) | 学费(元/年) | 备注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本科 | 四年 | 文史 | 10 | 3360 | 设汉语播音和藏语播音两个方向。 |
五、报名方式
1、身份证明
考生持本人身份证、《2014年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登记表》、《西藏民族学院2014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报考政审表》(西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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