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吉林省政府批准成立,具有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综合性职业技术院校,是国家百所示范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院校。
学院占地面积578亩,建筑面积24.5万平方米,教职工862人,全日制在校生10200人,年社会培训超万人次。根据吉林省和长春市的汽车、农产品加工、轨道交通装备、光电信息、旅游、物流等支柱、优势产业的需求,学院设立了汽车、工程、食品、信息、旅游、商贸、国际交流、继续教育八个分院,37个专业,面向全国22个省招生。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五年稳定在95%以上,用人单位满意率达92%,就业工作跨入全国高等院校就业工作50强。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453人,其中教授34人,副教授176人,“双师素质”教师占88%。学院现有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6个;根据专业特点,学院外聘行业企业一线“能工巧匠”245人做兼职教师。
学院专业建设成效显著。各专业与企业密切合作,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现了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学院现有国家示范专业5个,省级示范专业9个,省级特色专业群8个;国家级精品课程7门,教育部教指委精品课程18门,省级精品课程11门;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6项。
学院教学设施先进齐全,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亿元。建成了集教学、培训、科研、生产、技术服务于一体的10个校内实训基地,其中有5个国家级实训基地,5个省级实训基地,可同时容纳3000人进行实验、实训、实习,并全部通过了ISO9000:2000版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学院建有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358个,学生半年以上顶岗实习率达100%,毕业生“双证率”达到92%。
学院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就业星级示范校”、“高校为振兴老工业基地服务先进单位”、“全国高校就业50强”、“吉林省精神文明单位”、“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状”、“长春市人民满意学校”等称号。2003年被教育部、财政部列为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的地方性高职院校;2007年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并获“优秀”评价。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党和国家领导人胡锦涛、温家宝、陈至立等曾先后来到学院视察指导,给予了较高的评价。
二、招生专业、人数及学费标准
招生专业 |
学制 |
吉林省 招生人数 |
学费 (元/年) |
专业类别 |
电脑艺术设计 |
3年 |
50 |
5900 |
美术类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3年 |
30 |
5900 |
美术类 |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2012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条件者均可报名;热爱所学专业,有一定的专业基础;身体健康、听力正常、无色盲、色弱。
四、录取原则
(一)考生须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文化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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