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办学校址:桂林洋高校区 邮政编码:571127
四、办学层次和办学形式: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教育
五、办学性质:民办
六、学院概况:
1、学院简介:
海口经济学院是一所以经济(公共)管理专业和特色专业为主的全日制普通民办本科院校。创办于1974年,其前身是海口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学院2008年3月升格为本科院校,同时实施本科教育与专科教育。
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简介: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简介:海口经济学院国际教育培训中心与爱尔兰格里菲斯学院、美国北阿拉巴马州大学的合作办学项目于2009年获得教育部的批准并面向全国招生(批准号为PDE46US3A20090279N、PDE46IE3A20090280N和PDE46IE3A20090281N),2011年继续招生专科专业会计、酒店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其合作模式为“3+1(爱尔兰)”、“3+1.5(美国)”,即学生在我院学习三年,成绩合格后获得我院专科文凭,达到国外入学要求的学生自费在国外学习1年或1.5年,修满学分,成绩合格,获得国外合作院校的学士学位证书。
七、招生计划
我院2013年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国家统招计划为4010人,具体分省分专业计划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八、录取规则
1、外语语种要求:英语(其中日语、商务日语语种不限)
2、男女比例:不限 3、身体健康要求:健康
4、部分专业身高要求:
(1)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交通运输(民航运输管理):女160CM、男170CM以上。
(2)交通运输(空中乘务)、舞蹈学(空中乘务)、空中乘务专业:女:165——172CM,男:175——182CM。
(3)舞蹈学(时装表演)专业:女:172CM以上、男185CM以上。
(4)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女162CM,男172CM以上。
5、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及录取原则:
(1)艺术类招生的专业考试成绩原则上以我校单独举行的校考成绩为准,未进行校考的省份以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课省统考成绩为准。
(2)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1从取得我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并符合本省艺术类报考条件、录取规定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2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高考总成绩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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