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工商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1606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工商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吉林工商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工商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 本科毕业生达到学位授予标准,授予吉林工商学院相关专业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粮食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酒店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机械电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财政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经济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税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保险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广告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专科专业:
粮食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生物技术及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食品加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资产评估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酒店管理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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