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为650元/年、800元/年和1000元/年,若国家或物价部门有新的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生资助(奖、贷学金、勤工助学)形式
一、奖、助学金:为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学院制定了以优秀学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金叶奖学金等为主的奖学金实施细则。为了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困难补助、设立助学岗位等多元化资助体系。
二、勤工助学实施办法:学校为经济特困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给予适当的报酬。
三、学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协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二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理工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专科(高职)颁发普通高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监督与保障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检部门对招生过程实行全程监督。认真做好招生信访接待工作,及时研究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学校招生工作严格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关招生政策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实施阳光招生。
第二十四条陕西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的通讯方式为: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路(723000)
招办电话:(0916)26419002641884(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snu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snut.edu.cn
招生邮箱:zsb@snut.edu.cn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适用于陕西理工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由陕西理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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