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参照考生必测科目等级、所填志愿、综合素质评价,按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总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详见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学院的招生章程)。
2、外省考生的录取办法:
学院对各外省招办投档的考生,将其“文化分”和“专业分”相加成综合总分,参照考生所填志愿、综合素质评价,按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总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详见由各省招办公布的学院的招生章程。如遇相关省份录取原则与学院招生章程不一致的,按所在省份规定执行)。
3、考生录取后的专业分配
考生按学院的招生原则被录取后,将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第一志愿,按考生综合总分的次序实施第一次专业分配,对“专业第一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及服从志愿,按考生的综合总分次序实施第二次专业分配。考生只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其它志愿又不服从者,如专业第一志愿无法满足,学院将不予录取(建议考生填写服从志愿以提高录取机会)。
2007年以后,学院专业教学实行新的教学模式:第一学年学生进入专业平台学习;第二学年起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在专业平台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学业、个人志愿进入专业方向的学习。
(四)相关政策
1、新生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2、毕业生的待遇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系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的毕业生获得国家大学专科毕业生的一切待遇。
3、解困助学
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另外,学院对特困生设立了院内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学生通过劳动获得报酬,顺利完成学业。对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学院设有贫困学生助学基金,分为3000元、2000元、1000元三个标准。
4、奖学金
学院奖学金:为奖励学生学习,学院设立奖学金。标准为500元至8000元不等。
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国家教育部、江苏省人民政府每年对品学兼优及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奖励补助,具体标准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省政府助学金”分别为4000元、3000元、2000元。
特别奖:为鼓励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展事、赛事,提高艺术设计素养,学院设立特别奖,最高奖金为5000元。
专业奖学金:宗宗设计奖学金、伊奈奖学金、林达设计基金奖、呈辉奖学金、蒋风白创新基金等。
5、就业
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毕业生由学院推荐,用人单位和学生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学院毕业生素以基本功扎实,素质好,能力强,敬业爱岗,深受业界的青睐。近几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9%左右。
6、继续学习途径
(1)“专升本”:依据国家规定,应届专科毕业生可以通过全国成人高考考入本科院校,取得大学本科文凭。
(2)“专转本”:依据江苏省教育厅规定,三年制高职学生在第三年可以通过江苏省教育厅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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