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结果,由招办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二、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三、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单独招生各专业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单独招生计划数。
3.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四、相关政策
1.新生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2.毕业生的待遇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系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的毕业生获得国家大学专科毕业生的一切待遇。
3.解困助学
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另外,学院对特困生设立了院内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学生通过劳动获得报酬,顺利完成学业。对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学院设有贫困学生助学基金,分为3000元、2000元、1000元三个标准。
4.奖学金
学院奖学金:为奖励学生学习,学院设立奖学金。标准为500元至8000元不等。
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国家教育部、江苏省人民政府每年对品学兼优及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奖励补助,具体标准为:“国家奖学金”8000元;“励志奖学金”5000元;“国家省政府助学金”分别为4000元、3000元、2000元。
特别奖:为鼓励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展事、赛事,提高艺术设计素养,学院设立特别奖,最高奖金为5000元。
专业奖学金:“紫藤花开”系列奖学金、“呈辉”奖助学金、林达设计基金奖等。
5.就业
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毕业生由学院推荐,用人单位和学生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学院毕业生素以基本功扎实,素质好,能力强,敬业爱岗,深受业界的青睐。近几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9%左右。
十五、本招生简章由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六、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苏州市吴中大道苏州国际教育园南区致能大道189号
邮政编码:215104
咨询电话:0512-66875617
传 真:0512-66875876
联 系 人: 徐老师 施老师
E-MAIL :sgmzb@sina.com
学院招生信息网址:http://zsjy.sgmart.com
(学院1月22日到2月15日放寒假,考生在此期间如需咨询请登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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