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2014年起,服装设计与工程、广告学为普通类招生专业,服装设计与工程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广告学授予文学学士学位,分别按普通类专业对应的收费标准,教学管理在艺术学院。
10、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须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
11、我校对往届生和应届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
三、信息公开: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校将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公开等“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我校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全程进行监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我校对有学籍的学生完成教学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德育、体育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无锡太湖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无锡太湖学院学士学位。
五、其他要说明的问题:
1.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按我校规定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我校各专业介绍、招生计划等详细信息当年招生简章和报考指南。
4.被录取的学生可通过所在省市教育考试院(招办)或我校的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状态,我校将用邮政特快专递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 收费标准:
学费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人文社科类:14000元/人·年;理工科类:15000元/人·年;医学艺术类:16500元/人·年)。
七、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10—85509888、85522008、85503999
传 真:0510—85509888
电子邮件:zb@thxy.org
网 址:
中文网址:太湖学院
八、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九、本章程解释权属无锡太湖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