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东南大学成贤学院艺术类招生章程
2015-12-30 13:14:34   来源:ms211美术高考网   评论:0

  一、学校全称:东南大学成贤学院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东大路6号  二、办学层次、办学类型: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是由教育部

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11、录取结果公布:a.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相关渠道公布;b.我院招生网上公布;c.学院招办根据经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录取信息以录取通知书内容为准。

  12、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主要用于调节各地区生源不平衡。

  五、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全面复查,经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即取消入学资格。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

  (1)学费:新生入学报到时预缴全年学费:人文社科类专业14000元/年·生,理工科类专业15000元/年·生,医学、艺术类专业16500元/年·生(以江苏省物价局审批标准为准)。

  (2)住宿费:900-1500元/年·生(视具体住宿条件确定)。

  学院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奖励在校优秀学生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七、证书类别及颁发办法

  证书类别: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毕业证书;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证书颁发办法: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监督和保证

  1、学院成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的“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我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

  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江苏省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3、学院成立“院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九、信息公开

  学院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十、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东大路6号 邮编:210088

  电话:025-58690736、58662833 传真:025-58690735

  网址:http://cxxy.seu.edu.cn E-mail:cxzb@ cxxy.seu.edu.cn

  本章程由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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