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长春大学旅游学院招生章程
2015-12-29 13:20:35   来源:ms211美术高考网   评论: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

类录取原则,对投档至我院的考生按照专业加试成绩+文化课成绩×60%=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②对外语单科成绩无要求。(四)根据考生志愿情况和各专业资源情况与生源省招生办协商,最大限度地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五)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六)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考生,与考生所在省招生办协商处理。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

  通讯地址:长春市双阳区奢岭高校文化园区,长清公路15公里处(邮编:130607)

  联系电话:(0431)89811333、89811444、89811555、89811666、89811777

  联系人:冷老师、仇老师、张老师

  第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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