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选择我校设置的考点报名、考试。
●各专业不得兼报。
■ 专业测试内容及要求:
1、音乐学专业:
● 初试:
★ 键盘考生:抽签弹奏练习曲或复调乐曲一首(手风琴考生演奏曲目一首)
★ 声乐、器乐考生: 曲目一首(中外不限)
● 复试:
①主项(占80%)
★ 键盘考生:抽签弹奏: 1、音阶、琶音一条,2、奏鸣曲一个乐章或乐曲一首(中外不限)(手风琴考生①抽音阶一条,②演奏曲目一首(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 声乐、器乐考生: 曲目一首(不得与初试曲目重复)
②视唱、听音、乐理(现场口试)(占20%)
注: 声乐、器乐专长的考生在考试中所演唱、演奏的曲目均由我校统一安排老师伴奏,届时考生将伴奏谱备好。
2、舞蹈编导专业
● 初试:①舞蹈片段一个(限3分钟内,伴奏带自备,占25%)②命题即兴(中速四个八拍,占25%)。
● 复试:①基本功测试(软开度、跳、转、翻技巧,占25%),②音乐即兴表演(1分钟左右,占25%)。
注:初试成绩带入复试。
3、美术学专业、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艺术专业:
● 考试科目:素描(100分,180分钟,4K画纸)、色彩(100分,180分钟,4K画纸)。
● 考生自备考试工具(画板、画架、画凳、颜料、画笔等)。
● 考生不得在卷面上作任何与试题要求不符的标记、符号,违者视为无效卷。
■ 录取政策
1、专业合格证的发放:专业测试结果将在山东大学(威海)招生在线网站上公布。校考后,根据考生专业成绩,并参考考生报名数量,确定分省招生计划。按不多于招生计划数4倍的比例发放专业合格证。音乐学专业主项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录取原则: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重点院校艺术类高考分数控制线,美术学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外语成绩不得低于70分(150分制),方可报考我校。录取时,按文、理科分别投档录取,艺术类不分文、理的省份按文理兼招同时投档录取;在各省投档范围内按我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具体录取政策以我校2014年招生章程为准。
■ 其它事宜
1、山东大学(威海)艺术类招生考试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冒用我校名义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举报电话:0631-5688282,5688364。
3、考生参加专业测试必须三证齐全(本省艺术类报考证、身份证、学校准考证)“三证”不全或不一致的考生不准参加考试。
4、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作弊行为的学生进行清退,并报各省招生办公室备案。
5、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学校招生办公室 0631-5688282、5688902
网址:http://bkzsw.wh.sdu.edu.cn/
艺术学院办公室 0631-5688217 0631-5688752
网址:http://art.wh.sdu.edu.cn/
学校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
邮政编码:264209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