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及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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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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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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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师范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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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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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面向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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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物价主管部门文件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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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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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面向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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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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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面向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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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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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面向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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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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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面向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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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各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下达的计划为准。
三、专业考试考点设置及报名考试时间安排
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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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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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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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考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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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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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21-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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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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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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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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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11-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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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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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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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钢琴外,乐器自备。
四、报考须知: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招收符合普通高考报考条件的高中生,报考条件按各省相关文件执行。
(二)报考须知及要求
1.考生须持当地招生办提供的考生报名资格证或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相应考点报名考试。有统考的省份,考生须取得所在省的专业统考合格证。
2.我校单独发放专业考试通知单,专业成绩仅限于本校相关专业录取使用,不通用于其它院校。考生必须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后,方可在高考填报志愿时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
3.凡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
五、专业考试要求
1、广西和陕西艺术类考生:
(1)视唱(满分20分)
(2)专业主修(声乐、器乐、舞蹈任选一项,满分100分)
2、福建省、河南省、安徽省考生遵照相关省艺术类(音乐学专业)省级统考要求执行。
六、录取规则
在执行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委员会及我校招生章程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基础上根据考生的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
1、招生计划与《专业成绩合格证》发放比例为1:4。
2、艺术类考生须按所在省规定,参加省专业统一考试,并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
3、广西、陕西省艺术类考生须参加宁德师范学院组织的音乐学专业考试,并取得宁德师范学院专业考试合格证。
详细录取原则以我校2014年招生章程公布为准。
七、成绩公布及合格证打印
考生校考成绩于2014年4月10日左右将在学校招生办主页公布,合格考生直接在网上下载并打印《宁德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成绩查询网址:http://zsb.ndnu.edu.cn)
八、其它事项
1.2014年有组织音乐类专业统考的省份,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统考且成绩合格,方可填报我校音乐学专业志愿。
2.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学校将在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sb.ndnu.edu.cn)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3.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校址: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学院路一号
招生办电话:0593-2955125 传真:0593-2955125 邮编:352100
(文章转载请标明:ms211中国美术高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