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实践)、毕业论文(设计)、毕业音乐会
标准学制为四年,可在3-6年内完成,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2017年起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就业方向:能够在社会文艺团体、各级宣传部门和文化部门、企事业单位等机构从事音乐教育或文艺工作。
音乐学:非师范,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基础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音乐表演能力和具有基本的音乐基础教育能力,能适应社会音乐文化市场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乐理与视唱练耳、钢琴、声乐、乐器、多声部音乐分析与写作、中国民族音乐、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外国民族音乐、西方音乐史名作赏析、合唱与指挥。
主要实践教学:专业素质能力实践、毕业音乐会、毕业论文(设计)。
标准学制为四年,可在3-6年内完成,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2017年起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就业方向:本专业是培养具备系统扎实的艺术学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较高的演唱(奏)能力,能在专业艺术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音乐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目前艺术学院共有33名专任教师,其中高级职称占18%;讲师17名,占52%;硕士28名,占76%。平均年龄为36岁,中青年教师占85%。师资队伍老中青结合,年龄呈多层次的梯形结构。
在学力结构上,教师分别毕业于中国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上海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厦门大学、白俄罗斯国立音乐学院、四川美术学院、福州大学等国内外各大名校,其毕业专业有:钢琴、声乐、音乐史概论、合唱指挥、作曲、艺术设计、美术史概论等专业。
师资队伍整体素质高,责任感强,专业配置、学缘结构合理,教师教学各有所长,在教学、科研、创作等领域均取得了丰硕成果。
录取规则:
第一条 艺术类考生的省级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成绩均必须达到所在省该科类本科控制线。
第二条 学校面向福建省音乐、美术类专业的前20%投档序号根据福建省音乐、美术类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排序,省级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英语、语文、数学、文科或理科综合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其余80%投档序号根据剩余投档考生的艺术类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按享受同等优先、再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第三条 福建省编导类考生按艺术类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按享受同等优先、再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福建省艺术类考生综合分的计算方法为:
1.编导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t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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